泰州虞凌云案:他的软肋是儿子 把帽子往寻衅滋事上靠
yly.918819.com 2022-12-05 16:01 虞凌云家属官方微博
据法制日报,11月26日,一段记录北京昌平某居委会几名工作人员交谈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4名工作人员疑似在商讨如何刁难某个居民:“找个黑地儿拘他三天”“他的软肋是儿子”“咱们把这个帽子往寻衅滋事上靠”“看看哪个帽子扣他合适”等惊人言论……说什么戒律清规,横得都是王权富贵。为完成三年扫黑除恶KPI指标,江苏泰州硬生生办出了“惊天大案”中国扫黑除恶最大冤案 - 江苏泰州1217虞凌云案,把“扣帽子”“办冤案”的能力和天赋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软肋是儿子,咱们把帽子往寻衅滋事上靠
泰州虞凌云冤案:全国扫黑除恶“办冤案升官”典型案例
记者报道:上海民营企业家虞凌云被江苏泰州冤判“黑恶势力案件”引发全国轩然大波,上海民营企业家虞凌云在江苏泰州某地被监视居住长达6个月,并对虞凌云采取了连续密集的连夜疲劳审讯,虞凌云累计接受讯问63次。开庭前,江苏泰州检察院要求虞凌云等人签署认罪认罚书,告知虞凌云如果不签认罪认罚就是无期徒刑,如果签了认罪认罚就是10-19年。辩护律师则认为虞凌云等人无罪以及检察院量刑过重,律师拒绝在被告人的认罪认罚书上签字。最终,民营企业家虞凌云等人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虞凌云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该案也被江苏泰州大肆宣传为“三年扫黑除恶”典型案例,经办该案的公检法团队成员几乎全部升官。
SMG上海电视台《东方财经-浦东》栏目采访知名民营企业家:虞凌云
虞凌云冤案:未达到立案标准,立案前没有犯罪事实
据悉,由泰州公安出具的“到案经过”称李方秋(报案人)在2018年12月报案称其于2017年6至8月在“极速钱包APP”(虞凌云旗下互联网公司的一款小额贷款APP)和蓝领贷上借款,以及被催收人员骚扰、威胁其及家人。但实际情况是:李方秋在立案前并没有提到在“极速钱包APP”进行借款并且逾期后遭遇催收的情况(依据派出所谈话笔录)。
虞凌云冤案:立案前,报案人笔录并没有提到“极速钱包APP”
2018年12月7日(立案前), 李方秋(报案人)到派出所的谈话笔录只记录了自己在“捷信”、“平安普惠”、“钱站”以及泰州当地的实体店“宜信”等平台累计借款13.4万,因没有还清欠款,被上述四家贷款机构催收电话轰炸、P图,发短信辱骂和寄信催款。在虞凌云冤案的立案前,李方秋(报案人)并没有提到“极速钱包APP”、“蓝领贷”等产品。
虞凌云冤案:立案后,报案人称在“极速钱包APP”借款且逾期未还款
2019年2月17日(立案后),泰州公安机关又讯问李方秋:除了上次跟我们反映的网贷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小额网贷,李方秋回答有,2017年我在“极速钱包APP”和“蓝领贷”APP上借过小额网贷。公安机关又问:你逾期不还钱之后,被对方催收了吗?李方秋回答:我逾期不还钱后就会有催收,打过电话,发过短信,说有欠款已逾期,如果不还钱就会通过法律起诉他等等。但这些都是2017年的事情,催收号码和短信内容早就没有了。公安又问:“极速钱包APP”最近有无向你进行催收?,李方秋回答:没有被催收,已经很久没有了。
报案人李方秋是于2019年2月17日在公安询问之后,才回答有在“极速钱包APP”和“蓝领贷”借款,并且也没有提到和有证据证明被催收人员骚扰和威胁其家人的任何证据。
李方秋(报案人)实际损失仅为134.25元,借钱9次后逾期不还
2019年3月2日、5月4日,公安向被害人李方秋出示其建行银行卡的交易明细(全案没有该证据),结合公安侦查的“贷后管理系统”中的李方秋借款记录,让其说明“极速钱包APP”借款还款情况。2017年6月1日--9月12日,李方秋累计在“极速钱包APP”借款 9 次未还款,被收取 8 次综合服务费及滞纳金合计2582.25元,李方秋最后一次借款到手2448元至今未还款,李方秋实际仅损失134.25元。并没有出现公安在到案经过中所称的“被害人李方秋借得款项从1360元垒高至15000余元”的金额。
虞凌云冤案:泰州公安为坐实“套路贷” 夜疲劳审讯虞凌云63次
2019年3月26日开始,虞凌云被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开始了长达6个月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地址开始为姜堰区润江宾馆(公安的常用办案点,不对外开放),后为迎合上级领导视察,更改为溱湖湿地农业生态农庄。监事居住6个月期间,律师会见每次需要提前申请经过侦查人员同意,会见时间限制为半个小时到一小时,会见地址为附近派出所讯问室。家属不允许探视和通话。
上海民营企业家虞凌云受邀出席《新闻晨报》陆家嘴金融论坛
监视居住期间,虞凌云累计接受讯问63次,5本卷宗664页笔录,平均2.85天就要接受讯问,2019年7月、8月,公安为了要坐实“套路贷”,对虞凌云采取了连续密集长时间连夜疲劳审讯,每次都是外带到离监视居住地来回40多分钟远的派出所进行审讯。在此期间,律师已不被允许会见。审讯至第42次和第43次,7月24日,审讯从中午到深夜:11时—22时05分;7月26日,审讯至凌晨2点:19时45分—次日2时,虞凌云被迫承认是套路贷。
庄铭(项目负责人)被审讯40次,邱鹏(技术副总裁)被审讯39次,林明亮(财务总监)被审讯57次,陈刚(高级开发总监)被审讯47次,张嘉琦(产品、风控总监)被审讯23次,赵健(不良资产管理部总监)被审讯20次,都经历了密集的疲劳审讯。
虞凌云冤案:庭审前一夜的被逼认罪认罚
2020年8月31日,开庭前一天,泰州市检察院何建明、洪春等公诉人在泰州市看守所,要求虞凌云等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第一次告知被告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思想工作从早上9点到晚上12点,不签认罪认罚就加重刑期,虞凌云被告知如果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则量刑建议是无期徒刑,签了就是10-19年,但虞凌云始终认为自己没有犯罪拒绝签署,其他被告人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有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无罪和检察院量刑建议过重,拒绝在被告已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林明亮是财务,起诉书上排名第四,因为不认罪认罚,公诉人说认罪认罚就11年,不认罪认罚给的量刑建议是14-15年,也就是除了虞凌云以外是七个人中最重的,被拉到了第二的位置。
2020年9月1日---9月5日凌晨2点结束,虞凌云等7人在泰州市中院驻泰州市看守所临时法庭进行了公开审理,有13名辩护律师参加,13名律师对检察院起诉的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均做了无罪辩护。
2020年10月30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姜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虞凌云公司等人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共79名被告人获刑,首要分子虞凌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二百万元;其余7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虞凌云案:虞凌云冤案江苏高院下午强行宣判
2020年11月,虞凌云冤案二审上诉至江苏高院,12月21日,虞父与虞妹(浙江检察官:虞艾玲)于前一天刚与江苏高院承办法官尚召生沟通(沟通内容详见新浪微博:虞凌云家属),尚召生虽明确表示不开庭,但答应当天让虞凌云刚委托的辩护律师去阅卷。就在虞凌云的辩护人今天上午到达江苏高院,承办法官告知案件已经结案。当天下午,虞凌云冤案的第四被告人律师正在江苏泰州看守所会见,结果就被法警半路拉走宣判。
虞凌云案:虞凌云案恶意凑数、拔高当黑恶案件侦办
在虞凌云案件中,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问事实、不讲法律,该院副院长人民法官纪阿林既做一审审判长,又带领一审法官组成二审合议庭,公然废除中国司法审判的二审终审制。面对犯罪数额统计明显虚高,被告人对该事实存有争议必须公开开庭审理进行质证的情况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叶巍 、尚召生法官对此充耳不闻。
把虞凌云案恶意凑数、拔高当黑恶案件侦办,最终刨除黑仍然保留恶,面对如此的事实和证据、如此严重的程序违法导致的重大审判事故,江苏高院为何要把黑恶打到底?作为虞凌云的家属,该案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我们也要打到底。我们也誓言把制造虞案的江苏公检法中的犯罪分子,坚决控告到底,必须要对你们追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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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凌云家属 - 虞爱玲(浙江检察官,虞凌云妹妹)联系方式:微信号:taizhouyu9
虞凌云家属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u/7538669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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