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虞凌云冤案:致泰州中院孙辙院长的第二封公开信
yly.918819.com 2022-07-13 15:10 虞凌云家属官方微博
记者案:在2020年12月虞凌云冤案二审宣判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非但不积极要求姜堰公安把暂扣案款移交给人民法院,对其违法挪用甚至贪污相关执行案款也不闻不问,真不知这是执行还是配合他们违法犯罪。为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款执行到位、也洗脱不充当姜堰公安违法截留案款保护伞的嫌疑,恳请孙辙院长务必查明姜堰公安那7.6亿元案款去向,将相关打劫、挪用、贪污案款者移送给监察机关,并及时追回相关案款。
孙辙:办理中国特大冤案1217泰州虞凌云案件的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虞凌云执行案的第二封公开信
尊敬的 孙辙 院长:
您好!
我是泰州中院正在执行、江苏高院正在复议的虞凌云执行一案的虞凌云之父虞松贤。
虞凌云案二审宣判以后,我多次向您和其他领导写信反映虞凌云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希望您依法履职、依法依规妥善解决追缴资金和发还被害人问题。
一、目前10亿多元违法所得在借款人处不能收回是34亿无法执行到位的根本原因
早在2019年侦查阶段,江苏省公安厅官网就公告《泰州警方侦破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称本案“放款达891万余人次,涉及167万余人,初始放款近17亿元,循环累计放款金额达170亿余元,非法获利23亿余元。”公安侦查卷宗内的公司财务资料也显示涉案项目毛利润为23亿3305万9576元(收款金额-放款金额=毛利润,未减去导流、第三方支付、风控、人工等运营费用),利润实际为15亿3375万9073元。
目前对虞凌云案的执行,已执行到位合计23亿9524万1388.98元(包含在姜堰公安暂扣款账户7.6亿元)。
上述24亿余元执行到位资金已可以覆盖被害人的违法所得退赔,家属们也始终配合、支持法院开展退赔工作。尚未归还的10亿元是判决书认定的违法所得,在执行过程中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借款人直接追缴,因为“任何人不能在犯罪中获利”,而不能变卖、拍卖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合法财产“填窟窿”。
二、泰州中院不能坐视姜堰公安截留7.6亿案款不管不问
为了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我本人不得不帮人民法院调查姜堰公安暂扣款账户7.6亿元案款去向,我先后向姜堰公安递交了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相关案款的账户名称、流水及使用情况等信息,遗憾的是姜堰公安不仅拒不公开,我把上述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作为执行法院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上诉时竟然又枉法驳回。
是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想执行虞凌云的那7.6亿案款,还是姜堰公安违法截留的那7.6亿元案款早已私下分给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领导已经决定将那7.6亿元案款作为打劫虞凌云给姜堰公安的奖赏无需追缴?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无需按照生效判决执行那7.6元案款?孙辙院长也应该“判后答疑”给我一个说法。
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每个人的义务,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非但不积极要求姜堰公安把暂扣案款移交给人民法院,对其违法挪用甚至贪污相关执行案款也不闻不问,真不知这是执行还是配合他们违法犯罪。为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款执行到位、也洗脱不充当姜堰公安违法截留案款保护伞的嫌疑,恳请孙辙院长务必查明姜堰公安那7.6亿元案款去向,将相关打劫、挪用、贪污案款者移送给监察机关,并及时追回相关案款。
三、向虞凌云等人追缴34亿是严重的虚高,虞凌云等人获利24亿余元已执行到位,要求尽早启动被害人退赔工作
判决书认定犯罪集团骗取他人金额3392197990.38元+敲诈勒索64045633.81元,合计3456243623元,依据鉴定意见中的未逾期、小于30天、逾期大于30天全部还款的借款人的砍头息和逾期费合计计算。该计算按照订单次数进行统计,而不是按照借款人进行的统计。同一个借款人借款两次以上,还款的砍头息和逾期费被判决计算在违法所得内,而实际因最后一次未还款而倒欠金额(未还款金额—砍头息—逾期费),根据鉴定意见中该类人数达到656671个。将该类未被诈骗或敲诈勒索未成功的借款人的砍头息和逾期费计算在违法所得中,导致判决书认定的违法所得金额存在严重虚高的问题。
“借款不还倒欠的人成了法院退赔或保护的对象”。至今,泰州中院也未能提供被害人名单和数据,大量借款不还的被害人被判决书认定成了退赔砍头息对象,而成了案件的“受益者”,该执行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何在?这些严重虚高的违法所得金额本应无需追缴和退赔。
鉴于案涉借款人人数众多,仅仅依靠执行局难以追缴。建议贵院参照其他地方治理经验,主动和市委市政府沟通,恳请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人民法院进行“追赃挽损”和“退赔被害人”工作。
本案进入执行以来,多名被执行人及家属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经贵院驳回后现正由江苏高院复议审查。尽管贵院不认可执行异议人的诉求与理由,但本案涉案资金数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受到社会舆论普遍关注,必然要有一个经得起法律、社会和历史检验的结果。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虞凌云等人涉案项目获利24亿左右,另有10亿违法所得出借后未收回,法院应当从虞凌云处追缴24亿,从借款人处追缴10亿,方显居中裁判、不偏不纵。
枉法造冤,不共戴天。虞凌云等人尚在服刑,家中上有耄耋父母,下有求学稚子,请孙院长与贵院执行法官审思慎量,守正持中,不要再让家属承受不能承受之重。
此致
敬礼
虞凌云父亲:虞松贤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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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凌云家属 - 虞爱玲(浙江检察官,虞凌云妹妹)联系方式:微信号:taizhouyu9
虞凌云家属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u/7538669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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